&esp;&esp;哦?
&esp;&esp;挑了挑眉,吴言点开系统面板,领取了二百万元的现金奖励。
&esp;&esp;他大体知道,为什么会激活这二百万元的现金奖励。
&esp;&esp;应该是昨天唱的那两首新歌,又在网络上火了。
&esp;&esp;走出厕所,点开快音。果然,两首新歌的点击,都已经破十亿。
&esp;&esp;转发量也双双破了二十万。
&esp;&esp;这还只是随便搜了一条视频的结果,如果算上所有转发的视频,点击量估计已经是天文数字了。
&esp;&esp;但,还是和上一首歌一样。
&esp;&esp;就算点击量和转发量已经如此恐怖,系统的奖励,却依然只是提升了一档。
&esp;&esp;看来人气值和吸睛值的转化比例,并不是一比一的。
&esp;&esp;要想继续获得更高的奖励,还得不停的搞事情。
&esp;&esp;而目前来看,最有效率的搞事情办法,就是进入娱乐圈,或者去做一个网红。
&esp;&esp;所以,嗯,地球文化传播者的工作,不能丢啊。
&esp;&esp;得加倍努力才行。
&esp;&esp;心中这么想着,手机突然响了起来。
&esp;&esp;看了下电话号码,有些熟悉,应该还是某个音乐公司打来的。
&esp;&esp;接起电话,果然是音乐公司的,环视音乐。
&esp;&esp;还是问歌曲版权和是否有意成为他们公司签约艺人的事,吴言一口回绝了。
&esp;&esp;自己现在又不缺钱,没必要卖歌。要卖,也得等苏晴买过去的那首歌发布了之后再卖。
&esp;&esp;到时候可以看看,当别人唱自己抄来的歌时,自己还能不能再次收割一波系统的韭菜,重新积攒一次吸睛值。
&esp;&esp;至于签约艺人,那就更不可能了。
&esp;&esp;自己堂堂一个穿越者,还带着外挂,干嘛要去签个卖身契。
&esp;&esp;真要想混娱乐圈,那也是自己开公司去混。
&esp;&esp;签约经纪公司?不存在的。
&esp;&esp;挂掉电话,想了想,然后直接上网发布了一个声明。
&esp;&esp;声明是发布在帝国版权网上的,内容挺简单,就是祝你一路顺风和那些年的版权暂时不卖,但开放翻唱授权,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翻唱。
&esp;&esp;费用标准为,ktv授权,100元年(不得转包)。
&esp;&esp;小型商业演出包括网络翻唱,10000元年(不限次)。
&esp;&esp;中大型商业演出及大型电视综艺,100000元年(同一授权主体,一年内可在不同演出及综艺节目中,重复使用)。
&esp;&esp;这些收费标准,帝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,有上限和下限。
&esp;&esp;吴言设定的价格比较适中,想用的,可以直接在版权网上付费使用。
&esp;&esp;在扣掉一定的税费后,剩下的钱,会直接存入你预设好的银行卡,非常方便。
&esp;&esp;其实按照版权法的规定,一首歌如果火了,直接放到版权网上开放翻唱似乎是最赚钱的。
&esp;&esp;但事实上不是。
&esp;&esp;很多东西,上有政策下有对策。
&esp;&esp;就像ktv授权的不得转包。
&esp;&esp;理论上,一家点唱机制作公司,获得歌曲授权后,只能在自家的点唱机上使用。
&esp;&esp;别人家的点唱机要用你的歌,就只能另外购买授权。
&esp;&esp;可实际上,情况并不是这样。
&esp;&esp;这个规定只能约束中大品牌点唱机生产企业,一些小型企业和小作坊根本不受此约束。
&esp;&esp;因为他们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形象,他们抢夺的是低端市场。
&esp;&esp;他们会在某个企业获得授权后,直接将自家的点唱机打上已获得授权企业的品牌,来规避版权约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