伴随着骂骂咧咧的声音,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走了院子里,他皮肤黝黑,满脸青碴胡子,一双三角眼满是凶光,看上去和山林中的大马猴子倒有几分相似。
李采薇闻声看了一眼,立刻便认出对方正是和李牧相熟的某个地痞。
她眼疾手快,立刻便将那一整袋盐巴塞进炕洞里。
“哟,陈二,今日怎得闲来我这儿?”李牧挑了挑眉毛迎了出去,并顺手关上了房门。
汉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,露出笑容,:“牧哥,有桩好事寻你!”
“又寻我去耍钱?老子早就输光了……还欠了一屁股债。”李牧不耐烦的摆了摆手,骂道:““滚远些,莫来烦我!”
被骂了几句,陈二也不恼,反而压低了声音,神秘兮兮道:“呵呵,我可是给你送大礼来了。”
大礼?
李牧一愣。
“我直说吧,有人看上你家妹子了,要花钱把她买下来!”
陈二伸出右手正反比划了一下,“出这个数,十两!”
地痞混混,亦分三六九等。
最低等如李牧原身,无钱无势,无正经营生,终日偷鸡摸狗度日。
而高一等如陈二,乃大户或黑帮下属马仔,平日替头目跑腿办事,得些赏钱差价,日子颇为滋润。
如今世道纷乱,许多农户为求生计,卖儿鬻女,大户则大肆购入孩童、美貌女子为奴。此中利益,便成了陈二这等人的生财之道。
李牧盯着陈二,半晌吐出冷冷一字:“滚。”
他最恨人贩。
在大齐,被卖女子命运多舛。买卖之后,她们便成主家玩物,甚至被用作招待宾客之礼。待年老色衰,又被卖入娼门,榨干最后一丝价值。
这世道,宛如怪胎,孕育出无数扭曲人性。
穿越到这里的三天内,是李采薇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。
即便再不是人,李牧也不可能干出这种过河拆桥、狼心狗肺的勾当。
“牧哥,你好好考虑考虑,那可是十两白花花的银子,换成大钱有一万文了!”陈二有些急了,他拉住李牧的手腕,“足够你还完所有赌债,还能潇洒一段时间。”
“再说了,卖了采薇,往后纳人头税,你只需交自己那份,岂不省事?我这可是为你着想!”
咕咚!
陈二被一脚踹翻在地。
他低头看着胸口那泥水脚印,愣了片刻,随即怒目圆睁,吼道:“李牧,你他娘的疯了不成?”
“这年头,一个娘们儿能卖三两已是顶天,老子给你十两,你还不知足?”
“我数三声。”李牧眉峰如刀,“不走,便打死你。”
陈二怒火中烧,他向来瞧不上李牧这等货色,今日客气,不过是有求于人。
如今交易不成,他也不再掩饰,挥拳便欲动手。
李牧反手握住那磨得锃亮的柴刀。
陈二动作一滞,僵在原地。
“好!你有种!下月便是纳皇粮的期限,一人三百斤,拿不出来,你就等着蹲大牢吧!”他憋了半晌,脸上肌肉抽搐,撂下一句狠话:
“不识抬举的东西!”
两人之间的冲突,自然没能瞒过李采薇的耳朵。
虽起初陈二声低,然那句“十两还不知足”却清晰传入。
李牧之后的反应,亦被她尽收眼底。
难道这位兄长当真转了性子?
还是说……
他想要和对方抬抬价?
李采薇眼眸深处泛着绝望之色,紧紧攥着手中那柄用来保护自己的菜刀,脸色异常苍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