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他们这次出行高度机密,拢共就来了三人,不然还得送派个洛林家的马夫服侍他。
一掷千金在拉法叶口中只是轻描淡写,听得柯林汗流浃背,对老牌贵族的豪横又有了全新认识。
车是好车,马是好马。柯林抚摸着这匹产自法洛兰北部的矮脚棕马,它温顺地打了个响鼻,很是亲昵。
还在品味拿到自己人生中第一台座驾的滋味,柯林的心底就又响起了白蛇急不可耐的声音。
“可算是走出这间屋子了,该说不说,你们术师的所谓术式,还真有两把刷子。”
白蛇心有余悸地说:“只是对拉法叶这小子产生一点点敌意,我就有一种被锁定的感觉,还好我隐藏得快。”
“怪不得,那老头敢放心大胆地把你们单独留在这里。虽然这屋子里一个昏迷的凡者,两个没战力的凡人,光凭这个古怪的术式,对付不开眼闯进来的血仆,或者是你这样刚刚成就凡的小贵族,也绰绰有余了。”
柯林没急着接过白蛇的话茬,翻身上马,双腿微夹马腹,闲适地架起马车起步,观察着屋外街道的环境。
拉法叶跟他交代过,为了掩人耳目,他们没有进上城区居住,而是在安托万大教堂附近挑了一座隐蔽的宅邸,离大教堂和奥康家距离适中,方便彼此来往。
但这一块依然算得上富人区,周遭都是堂皇的独栋宅邸。虽比不得上城区住宅的雕梁画栋,富丽堂皇,同样能给柯林这个穷鬼一点小小的金钱震撼。
城区修建之初,通常最早建好的就是教堂这类地标建筑,然后才沿着周遭兴建住宅。孚日城作为一座港口城市,历史并不悠久,河港和教堂同步动工,愿意住在教堂附近的,都是些信仰虔诚,生活简朴的工场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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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那时,这片街区也可称为“上城区”。直到孚日城凭借优越的地理区位,成为人口与货物在莱茵兰的第一交通要道,后来居上的穿袍贵族才嫌弃起旧城区的朴素,鼓吹修建了如今的新上城区。
总之,柯林去安托万大教堂上课的时候,鲜少来这片富人街区自找没趣,除非是来履行清道夫的任务。
不过,他现在的心态已经大不相同。真正掌握凡力量后,柯林明白自己想要这样的房子,不说是轻而易举,也能说是探囊取物。现在的关键是,在物质界,他自己的实力定位到底如何。
柯林试探性地问道:“你说的血仆是什么?跟我目前是一个级别的吗。”
白蛇闻言,怪笑一声。
祂深深吸了口气开始蓄力,然后出连珠炮一样的嘲讽:“血裔贵族自比血仆,说出来你要成为全天下的笑柄!虽然你现在真的很弱,但也不是一个低等血仆能比的,可别这样贬低自己,我都有点不忍心了。看来,你确实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,符合我对落魄贵族的想象。”
柯林并不生气,刚收了份大礼他的心情正好,也不跟白蛇计较。况且,他本来也从没认为自己是贵族之子,他渴求的只是力量。
“阁下,我在提问,但你并没有尽职地回答。我想你还没有忘记醒来时对我的委托吧,如果你是这个态度,我需要认真地重新考虑是否接受。”
白蛇沉默了一会。祂知道,柯林想借此试探自己的底细。
但祂这种神通广大的老怪物,岂会让柯林随意拿捏自己,冷冰冰地说道:“怎么,威胁起我来了?夸你老师是个人物,也把自己当成老牌的凡者了?”
见白蛇难得硬气起来,柯林态度也有所软化:“我当然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,却是真不知道对上你所说的血仆,自己有几分胜算。”
“而阁下这样藏在失乐园不知多久的‘人物’,不惜来到物质界也要找的那人,想必不是易与之辈。指望我这个常识都没有的来帮你,恐怕你得另请高明了。”
柯林的话虽仍是棉里藏刀,总算白蛇还能接受。只听祂哼出意味不明的鼻音,漫不经心般说道:
“你是我的代行者,给我做点事是应该的。我也不亏待你,无论我要找的那人有多强,我都会将你培养到跟他平起平坐!”
“至于血仆,嘿嘿,这其实就是你的一种能力,只是你还没到阶段,没有学会而已。”
柯林听得迷惑,奇道:“怎么又成了我的能力了?”
白蛇嘿然冷笑,说出来的话语令人胆寒:
“血仆,血仆,顾名思义,就是血裔贵族的奴仆!等你成长到子爵级别,自然就能用自己的血,将可悲的凡人,制造为绝对听命自己的奴仆了。”
“你得庆幸,你遇到的这对兄妹没成为凡者,不然他们看你这么好用,早就把你做成血仆,生死不过在他人一念之间!”
注:出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《我可否把你比作夏日》,戴镏龄老先生的译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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